某某内亲属得肺结核,是否应由某某担责?
宁波奉化律师
2025-04-26
看守所内亲属得肺结核,一般不由看守所担责。依据《看守所条例》等规定,看守所不收押患急性传染病的犯罪嫌疑人。肺结核属传染病,看守所会要求变更措施。若未及时变更,可能导致病情扩散,严重影响公共卫生安全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亲属在看守所得肺结核,处理方式有变更强制措施或治疗。选择时,应考虑病情严重性及看守所医疗条件,若看守所无法提供适当治疗,应及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,确保病患得到妥善救治。
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看守所内亲属得肺结核应变更措施。具体操作:1.发现肺结核症状,立即通知看守所医务人员;2.看守所应评估病情,无法治疗时报告司法机关;3.司法机关根据病情决定变更强制措施,如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;4.确保病患在变更措施后得到专业治疗,避免病情恶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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